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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市公安局公布人民群众举报“打四黑除四害”违法犯罪线索公告
作者:治安支队         来源:治安支队 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10/21/2011 3:59:54 PM   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

为确保“打四黑除四害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包头市公安局采取发动群众举报线索、发动治安系统民警下社区摸排线索、协同相关部门发现线索等方式大力推进“打四黑除四害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。为确保此项工作力见成效,包头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人民群众举报十条重点“四黑四害”违法犯罪线索,并向社会公布,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发现举报“四黑四害”违法犯罪行为。

十条重点“四黑四害”违法犯罪线索即:1、在生产食品或食品原料中添加非食用添加剂的;2、在生产食品中滥用添加剂的;3、在销售食品过程中浸泡、涂抹、掺入有毒有害物质;4、生产假药和假保健品;5、生产、销售伪劣农资产品、钢材、水泥等建材产品的;6、非法生产、销售超标或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;7、生产、贩卖假印章、假文凭、假证书、假车牌、假身份证窝点;8、专门收购和贩卖来路不明自行车、电瓶车、摩托车、手机、电脑等群众日常用品;9、非法收购贩卖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和铁路、市政等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;10、开设桑拿、洗浴、足浴休闲、棋牌室、电子游戏机厅、网吧从事组织、强迫妇女卖淫或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如群众发现“四黑四害”违法犯罪线索,可通过拨打110电话或向包头市公安局“打四黑除四害”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。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,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功人员分级进行奖励。

举报电话:0472-3619519

电子邮箱:btsgajzazd822@163.com       

 

 

0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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