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安机关典礼仪式
民警典礼是指警察群体举行重大活动时的礼节和仪式,例如检阅、命名表彰、纪念、公安院校的开学和毕业典礼等。这些典礼可以形成现场的庄重氛围,增进参与者的亲和力,传达公安民警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风貌。
民警仪式主要包括:
警察检阅仪式,国宾护卫仪式,鸣放礼炮仪式;
升旗仪式,指的是在进行大型活动或重大节日时所举行的升国旗仪式;
宣誓仪式,包括新录用警察时,首次授予警衔时或民警入团、入党时所举行的宣誓仪式;
为殉职民警举行追悼会、送殡、安葬等仪式。
各种宣誓仪式,均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,如新警察宣 誓,应按照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》的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。基本要求是:
(1)新录用的公安民警,应当在初任培训合格后,上岗前由所在单位或者培训学校组织宣誓。
(2)宣誓前,公安机关领导人员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人民警察性质、宗旨、任务、纪律、作风等教育。
(3)宣誓场地应当悬挂警徽。
(4)参加宣誓人员应当庄重严肃、着装整齐、警容严整。
主要程序是:
(1宣誓大会开始。
(2)奏(唱)国歌。
(3)主持人讲话(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、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)。
(4)宣读誓词(宣誓人立正,右手握拳上举至耳部,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,其他人高声复诵)。
(5)宣誓人代表讲话。
(6)领导讲话。
(7)奏(唱)警歌。
(8)宣誓大会结束。
|